石河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地级市
石河子,别名石城,诗城,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以玛纳斯河床中心为界,与玛纳斯县为邻,北以石河子总场一、三分场的北界,东起夹河子水库西坝,西至总排干渠与蘑菇湖水库角相接处为界,西以石河子总场三分场、石河子农学院试验场和石河子镇的西界为界,南以总排干渠与两利渠交叉处,沿哈巴克沟,即石河子镇南界为界,北、西、南三面与沙湾县环接。面积460平方千米,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和北泉镇、石河子镇[1]。截至2022年末户籍人口59.32万人[2]。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768.42亿元。地势平坦,平均海拔高度450.8米。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石河子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长而严寒,夏季短而炎热[3]。曾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棉纺织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4]。在2021年,被表彰为“2020年度各省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截至2021年末各类学校53所,各类卫生机构数341个[5]。
西汉文帝至东汉前期,为乌孙东境;明朝时,属蒙兀儿汗国;15 世纪前期,卫拉特进入准噶尔盆地,石河子归其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 年10月民主建政时,沙湾县将所属5 个镇乡编为3 个区,石河子为第三区,区公所驻石河子;1984年9月,石河子市成为自治区直辖市;2012 年12 月24 日,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1]。景区有军垦博物馆[6]、驼铃梦坡等[7]。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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