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臣(718年-781年),原名张忠志,字为辅,范阳人,奚族,唐朝中期军阀、将领[1]。
李宝臣原是安禄山部将,被其收为养子,曾率十八骑劫持太原尹,后镇守恒州。安史之乱平定后投降唐朝,被赐姓名,任命为成德节度使,统辖恒、定、易、赵、深、冀六州之地。此后,李宝臣在境内整顿武备,自置官吏,不向朝廷交纳赋税,对外则与幽州、魏博等诸藩镇联结,逐步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成为河朔三镇之一,被朝廷加封为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陇西郡王。建中二年(781年),李宝臣去世,终年六十四岁,追赠太傅[1]。
陆贽评价其为:往岁为天下所患,咸谓除之则可致升平者[2]。
别名张忠志、安忠志
民族奚族
出生日期718年
逝世日期781年
出生地范阳
主要成就割据成德成为河朔三镇之一
本名李宝臣
爵位赵国公→陇西郡王
字号字为辅
朝代唐朝
官职司空、同平章事、成德节度使
追赠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