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民系(the branches of nationality)是指一个民族内部的分支,又称为次民族(sub-nation)、亚民族,分支内部有共同或同类的语言、文化、风俗,相互之间互为认同。
其引申生活义用来指同属一地区有相互认同的人,不一定需要满足符合内部语言、文化、风俗相同的要求,民系使用仅限中国大陆。它是由广东学者罗香林因汉族等庞大的民族因时代和环境的变迁而逐渐分化形成微有不同的亚文化群体现象而创立。
按汉语方言来分类,汉族可以分为八大民系:北方官话民系、晋语民系、吴越民系、闽海民系、岭南民系、湖湘民系、江右民系、客家民系。
中文名汉族民系
提出者罗香林
提出时间1933年
释义民族内部的分支
别称次民族、亚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