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

1947年日本施行的宪法文件

《日本国宪法》(日语平假名:にほんこくけんぽう)(又被称为“和平宪法”)是1947年日本施行的宪法文件,确立了日本政府的议会制及保障了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根据宪法,天皇是国家的象征,但只能扮演“纯粹仪式上的角色”。这套宪法较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条“放弃发动战争的权利”。这套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军占领(Allied Occupation)时期撰写的,打算以自由民主的模式取代大日本帝国制度。这套宪法自采用以来,没有什么大改动。

2016年3月22日,日本安倍晋三(平假名:あべしんぞう)内阁在不顾国内多数民众以及以中国为首的世界上绝大多数爱好和平国家的一致反对,悍然强行通过决议,决定在3月29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安保系列法案。这标志着《日本国宪法》当中的第二章第九条被实质废除,也标志着被称为《和平宪法》的这部宪法名存实亡[1]

基本信息

中文名日本国宪法

外文名日本国憲法(にほんこくけんぽう)

别称和平宪法

公布1946年11月3日[2]

施行1947年5月3日

模式自由民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