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
广东省云浮市代管的县级市
罗定,古称龙乡[1],泷水,泷州,位于广东省西部,东邻云安县,东南接阳春市,西南靠广东信宜市,东北连广东郁南县,西部与广西岑溪市交界,是广东省辖云浮市代管的县级市,罗定,东面为云雾山山地,中部、东北部和南部为盆地、丘陵地带。全境形似东西南为边围,向东北开口的箕状盆地。截至2024年,全市总面积2334.7平方千米[2]。截至2022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292344人,常住人口94.33万人[3-4]。
2023年,罗定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03亿元、增长5.1%。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0家、限上商贸企业22家。全市市场主体增至4.48万户、增长14.9%。总税收入16.63亿元、增长11.3%。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元。微容电子成为粤东西北地区首家“独角兽”企业。全年农林牧渔业产值104.36亿元、增长5.5%。稻米、南药、肉桂、罗竹等特色产业实现年产值超50亿元[1]。
春秋,罗定为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设置南海郡。清朝设罗定直隶州,州治罗城,罗定州直隶广东省。民国元年(1912),罗定州改为罗定县。新中国成立后,罗定县隶属广东省西江专区。1952年,隶属广东省粤中行政区。1958年11月5日,罗定、郁南两县合并,称罗南县。县机关设在罗城镇,隶属江门专区。1959年1月4日,罗南县改称罗定县。1994年4月5日,设立云浮地级市,代管罗定市[5]。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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