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2

明末抗清将军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今开封市双龙巷)人,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史可法于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八年,以副使监江北诸军,抗御农民军。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弘光帝)为帝,拜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高弘图并命令。随即被排挤,任命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出镇扬州。镇守将领高杰黄得功等人争夺驻守扬州,纵兵烧杀抢掠。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绝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劝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1]

史可法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基本信息

中文名史可法[2]

别名史忠正、史督师、史阁部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602年[3]

逝世日期1645年5月20日[4]

出生地开封府祥符县

代表作品史忠正公集

身份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主要成就拥立福王[5]
抗击清军[6]

宪之

道邻

本名史可法

谥号忠靖(南明)、忠正(清朝)

朝代明朝

官职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

父亲史从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