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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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别名: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英文名: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是二战后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

1946年1月19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又称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11个国家代表组成。

甲级罪行专为参与或谋划开战的罪犯而设,而相关国家的最高决策机关的成员也会被定甲级罪行。乙级罪行就是为有“计划、命令、允许、或在指挥机关的上层未有尽力防止类似罪行”的罪犯而设。 丙级罪行是为犯下传统暴行或违反人道罪的罪犯而设。

2006年9月1日,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为主线的电影《东京审判》在中国大陆上映[1]

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进行,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其中判处日本七名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绞刑[2]

1946年8月16日,因为一个特殊证人的出场,这一天被称作“划时代的日子”。这个人,就是中国末代皇帝、日本扶持的傀儡伪满洲国“皇帝”溥仪[3]

基本信息

中文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被告人数28个

宣判有罪25名

外文名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设立地点东京

主要用途审判日本的战争罪犯

参与国家中国、苏联、美国等11个国家

开庭次数818次

审判结果7人绞刑,18人徒刑,1人免予起诉

审判时间1946年5月3日-1948年11月12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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