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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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宰相,奸臣

秦桧(1090年—1155年11月18日),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投降派的代表人物。史学家推断秦桧墓位于南京西郊江宁镇沿江开发区[1]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2]。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投降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秦桧

别名秦太师[3]、秦相[3]、太平翁翁[3]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091年1月17日[4]

逝世日期1155年11月18日[4]

出生地黄州(一说古县)

代表作品北征纪实

身份官员

主要成就绍兴和议

会之

谥号忠献→谬丑→忠献→缪狠[5]

所处时代南宋初期

父亲秦敏学

配偶王氏

封爵庆国公、冀国公、秦国公、魏国公

追赠申王

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

官职右仆射同平章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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