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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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首辅

严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惟中,号介溪,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今江西省分宜县)人,明朝内阁首辅、权臣,被《明史》列为“六大奸臣”之一[1]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严嵩廷试二甲二名,赐进士出身。正德二年(1507年)授翰林院编修。次年,因祖父及母亲相继去世,回家服丧守孝,期间应袁州太守之请,修撰《袁州府志》。正德十一年,复任翰林院编修。次年,受命讲学于内馆。正德十三年,为副使随同正使册封宗藩。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叛乱,严嵩应江西巡抚王阳明之邀参赞军事,颇有功。第二年仍在家,建“钤山堂”与“方伯之祠”。嘉靖元年,去南京任职,为翰林院侍读,掌院事。嘉靖七年(1528年),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后迁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改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主持编修《宋史》,值夏言入阁预机务,接任礼部尚书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明世宗建坛设醮(jiào),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后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前后居次辅6年,任首辅15年。晚年渐为明世宗所疏远。后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其罪行。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诏令严嵩致仕,子严世藩下狱。嘉靖四十四年,被贬官籍儿子严世藩处斩,家产亦被抄没。嘉靖四十六年(1567年)病死,终年87岁[1-2]

严嵩利用明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明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其诗文却清丽婉约,著有《铃山堂集》《铃山诗选》《直庐稿》《南宫奏议》《历宫表奏》等[2]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严嵩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480年3月3日

逝世日期1567年[1]

出生地江西分宜

代表作品钤山堂集

身份内阁首辅、书法家、吏部尚书

主要成就就任内阁首辅
执掌国政近二十年

惟中

介溪、勉庵、分宜

所处时代明代

别称青词宰相

儿子严世蕃

祖籍福建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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