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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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德年间宦官

刘瑾(1451年-1510年),本名谈瑾,陕西兴平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

刘瑾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故改姓为刘。曾在弘治年间犯罪,侥幸免于一死,被赦免后侍奉朱厚照。他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朱厚照的欢心。朱厚照即位后,刘瑾开始掌管钟鼓司。他利用职务之便,摸透了朱厚照的好恶,得以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他教唆皇帝大肆敛财,侵占土地,扰民侵利,任人唯亲,遏制了文官集团的势力,令大臣十分不满。1510年,刘瑾被张永揭发,朱厚照下令以“反逆”罪将其凌迟处死[1]

刘瑾是“八虎”之首。刘瑾专权是封建君主专制的产品[1]

基本信息

中文名刘瑾

别名谈瑾、刘皇帝[2]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451年(景泰二年)[3]

逝世日期1510年(正德五年)

出生地兴平(今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汤坊镇王堡村)[4]

代表作品见行事例、通鉴纂要

身份明朝正德年间宦官、“八虎”之首[5]

主要成就入内官监
总督团营

朝代明代

本姓

官职司礼监掌印太监

养父太监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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