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贞(1526年12月8日-1590年12月23日),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yǎn)州山人,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江苏太仓)人,明代文学家、史学家[1]。
王世贞先后任职大理寺左寺、刑部员外郎和郎中、山东按察副使青州兵备使、浙江左参政、山西按察使,万历时期历任湖广按察使、广西右布政使,郧阳巡抚,后因恶张居正被罢归故里,张居正死后,王世贞起复为应天府尹、南京兵部侍郎,累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与李攀龙、徐中行、梁有誉、宗臣、谢榛、吴国伦合称“后七子”。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倡导复古摹拟[2]。
作品有《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觚不觚录》《弇州山人四部稿》等[2]。
中文名王世贞
民族汉
出生日期1526年12月8日(嘉靖五年十一月初五)
逝世日期1590年12月23日(万历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
出生地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代表作品弇州山人四部稿[3]、嘉靖以来首辅传、艺苑卮言[4]
身份文学家、史学家
主要成就“后七子”领袖[5]
字元美[2]
号凤洲、弇(yǎn)州山人[2]
所处时代明代
官职南京刑部尚书
文学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晚年恬淡自然
本经易经
祖籍浙江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