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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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部侍郎

郭桓(?—1385年)[1],山东兖州东平人,明朝初年大臣,历任户部右侍郎、户部尚书[2]

郭桓在洪武四年(1371年)以贤良举荐为官,洪武十七年(1384年)出任山西按察司佥事试户部右侍郎,五月开始试任户部尚书,洪武十八年(1385年)又降为右侍郎。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报郭桓监守自盗、中饱私囊,明太祖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惊,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斩首示众[2-3]

因郭桓所引发的“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据史料记载此案导致“自六部左右侍朗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其案发生后朱元璋对全国账务管理上进行了改良,其中之一是用大写数字来记录账目[2-3]

基本信息

逝世日期1385年

本名郭桓

所处时代明初

官职户部侍郎

年号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