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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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是于1953年7月27日在朝鲜板门店签订的协定。

协定规定,协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前,一直有效。

基本信息

中文名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

外文名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Korean People's Army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Volunteers commander of the other party and military command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接外文名Military Armistice Agreement、on North Korea

协议达成1953年7月26日

协议签字1953年7月27日

地点开城板门店

签字方中国、朝鲜、联合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