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案

明朝历史事件

蓝玉案发生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大将蓝玉因嚣张跋扈,引起朱元璋猜忌后借口谋反诛杀,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事件。该案为明初四大案之一,与胡惟庸案合称胡蓝之狱[1-2]

事件源于蓝玉恃功骄纵、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引起了朱元璋的不满。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蓝玉被以“谋反罪”逮捕下狱,并被剥皮实草、抄家、灭三族,受其株连被杀的官员约一万五千余人。该事件历经十余年,屠戮上万人,是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为皇孙朱允文扫平道路的举措[1-2]

基本信息

起因蓝玉本人骄横跋扈

地位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

受杀戮者超过1.5万人

相关文献逆臣录

目的加强中央集权

发生时间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民族汉族

中文名蓝玉案

主要人物明太祖朱元璋[1]、蓝玉

针对武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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