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

高跷是辽宁省盖州市、大洼县,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沁阳市的传统舞蹈。

高跷也叫“高跷秧歌”,是一种广泛流传于全国各地的民间舞蹈,因舞蹈时多双脚踩踏木跷而得名。高跷历史久远,源于古代百戏中的一种技术表演,北魏时即有踩高跷的石刻画像;高跷一般以舞队的形式表演,舞队人数十多人至数十人不等;大多舞者扮演某个古代神话或历史故事中的角色形象,服饰多模仿戏曲行头;常用道具有扇子、手绢、木棍、刀枪等;表演形式有“踩街”和“撂场”两种,撂场有舞队集体边舞边走各种队形图案的“大场”和两三人表演的“小场”,角色间多男女对舞,有时边舞边唱。各地高跷所使用的木跷从30厘米至300厘米,高低不一。从表演风格上又分为“文跷”和“武跷”,文跷重扭踩和情节表演;武跷重炫技功夫。

2006年,高跷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

基本信息

所属性质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批准时间2006年

编号Ⅲ-9

申报地区辽宁省盖州市、大洼县、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沁阳市

申报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

遗产类别传统舞蹈

中文名高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