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

追谥的准则

谥法是追谥的准则。即帝王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其生前事迹及品德给予一个评定性的称号以示表彰。始于西周中叶稍后。从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称。孝王之后,方有谥法。后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时,楚君熊通自立为武王。天子及诸侯死后,由卿大夫议定谥号。秦始皇废不用。汉初恢复。以后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死后定谥,由朝廷赐予。明清定谥属礼部。此外,又有私谥,始于东汉,大多是士大夫死后由亲族门生故吏为之立谥,故称私谥。

基本信息

中文名谥法

出处史记·秦始皇本纪

拼音shì fǎ

注音ㄕˋ ㄈㄚˇ

释义评定谥号的法则[1]

引证详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