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不平等条约

二十一条是日本政府以支持袁世凯称帝为交换条件,于1915年1月18日,向袁世凯提出的旨在灭亡中国的21条秘密条款[1]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此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威胁利诱的手段,历时五个月交涉,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日“二十一条”,后经中日协商,袁世凯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中日民四条约》”。但须注意的是,“二十一条”不能等同于《中日民四条约》。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部分条款。随后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二十一条

又称中日民四条约

性质不平等条约

签订地点中国

签订双方北洋军阀控制下的中国 日本

影响使中国进一步丧失了更多的主权

双方代表袁世凯 日置益

签订时间1915年5月9日

条约目的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

废除一战后废除部分,二战后彻底废除

中国交涉代表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

发起时间19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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