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起源于19世纪初[1]。其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主权国家,因而也是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成为永久中立国的必备条件:一是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二是其他国家承认并保证该国的永久中立国地位[2]。全球共有5个永久中立国,分别是瑞士、奥地利、爱尔兰、哥斯达黎加和土库曼斯坦[3],其中,瑞士是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永久中立国家可以保持军备,但不得主动发动战争,同时也不得参加其他国家之间的战争,必须永远保持中立[4]。
中文名永久中立国
外文名permanent neutralized state
性质无论平时战时永世奉行中立政策
法律地位《海牙第五公约》
起源19世纪初:瑞士
国际公认瑞士、奥地利、爱尔兰、哥斯达黎加、土库曼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