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濞

西汉“七国之乱”的发动者

刘濞(前216年-前154年),沛县(今江苏省)人,汉高祖刘邦之侄,刘邦兄长刘仲之长子,被刘邦封为吴王。公元前196年,满二十岁的刘濞受封为沛侯,英布反时,刘濞以骑将,随从刘邦破英布军。刘濞从军有功,汉高祖又顾及吴郡接壤东越等国,乃需选壮王镇之,公元前195年,刘邦惧怕江东人士不服他的皇权,故而封刘濞为吴王,都于沛(江苏沛县),改当年刘贾所封的荆国为吴国,统辖东南三郡五十三城,定国都于广陵(江苏省扬州市)。刘濞惧怕江南,故而不敢以荆国旧都——吴县(今苏州)为其国都[1]。刘濞在封国内大量铸钱、煮盐,并招纳工商和“任侠奸人”,以扩张割据势力,图谋篡夺帝位。当时,由于天子奉行黄老之道"无为而治",使刘姓宗室诸侯的势力日益壮大,于是骄纵起来,处处与朝廷对抗。

基本信息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公元前215年

逝世日期公元前154年[2]

出生地沛郡丰邑(今徐州丰县)

朝代西汉

主要成就开发东南

本名刘濞

职业诸侯王

爵位吴王

相关事件七王之乱

人物结局反叛兵变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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