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

国家级文学大奖

鲁迅文学奖,是以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命名的文学奖项,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创立于1996年,每四年评选一次,。该奖是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与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并称中国四大文学奖[1]

鲁迅文学奖旨在奖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的创作,奖励中外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中国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1]。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评选结果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定后统一发布,举行颁奖活动,宣布授奖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证书[1]

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各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首次评奖从1997年开始,截止2022年已评选八届[1-2]

基本信息

中文名鲁迅文学奖

命名以鲁迅先生命名

类型文学奖项

创立时间1986年[3]

地位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

最年轻获奖者田耳(31岁)

主办单位中国作家协会

评选间隔每三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