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期荣

钟期荣(1920年7月29日-2014年3月2日)[1],出生于湖南长沙,毕业于巴黎大学。法学家,曾任中国香港树仁学院校长,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推委会委员,中国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港事顾问。[2]

1939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1944年,钟期荣参加重庆全国高等文官考试,获司法组第一名,成为中国首位女法官[3]1964年在《星岛晚报》连载《是否应严惩阿飞》一文,就青少年犯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在港九地区引起各界的重视。[4]1971年,她与丈夫一起开办树仁学院。2008年,她当选“感动中国”2007年度人物。[2]著有《社会立法概论》《香港的青少年问题》[3]

她的丈夫为胡鸿烈。[2]

基本信息

中文名钟期荣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20年7月29日

逝世日期2014年3月2日

出生地湖南长沙

毕业院校国立武汉大学法律系

职业四川壁山地方法院刑庭推事

主要成就创办香港树仁学院
旋获全国司法官考试第一名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