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3
清代古城建筑
凤凰古城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主要景点沱江吊脚楼沱江河是凤凰的母亲河,还有东门和北门古城楼尚在,城内青石板街道,以及朝阳宫等建筑。而在春秋战国时期为“五溪苗蛮之地”,属楚国疆域。在漫长的时代演变中,曾属不同的县郡,名称也多次变迁,直至1957年定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至今[2]。
2024年2月6日,被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
凤凰古城是相传天方国(古印度)神鸟“菲尼克司”满五百岁后,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复生,鲜美异常,不再死。此鸟即中国百鸟之王凤凰也。凤凰西南有一山酷似展翅而飞的凤凰,故以此而得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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