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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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决策机构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1]。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的代表,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公司董事会议事时,应当有相应的程序规则,明确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

基本信息

中文名董事会

外文名Board of directors

功能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2]

选举方式股东(大)会选举或职工民主选举

目标公司正常经营,财富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