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瓘(guàn),泰州海陵(今江苏省泰州市)人,中国唐代书法家、书学理论家[1]。
开元年间,张怀瓘拜翰林院供奉,迁右率府兵曹参军。其自称“正楷、行书可比虞世南、褚遂良,草书欲独步于数百年间”。南宋学者陈思所著《书小史》称其“善正、行、草书”,但没有手迹存世。曾列书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等十体。著有《书议》《书断》《书估》《画断》《评书药石论》等,体现出“自然本体论”的思想主旨。其是唐代书法理论的集大成者、中国书法理论的奠基性人物[1]。
中文名张怀瓘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苏泰州
籍贯泰州
代表作品书议、书断、书估、画断、评书药石论、六体书论、玉堂禁经等
职业书法家、书学理论家
主要成就唐代著名书学理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