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战国时政治改革家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期魏国政治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是孔子徒弟子夏的弟子[1]

李悝曾担任魏文侯的宰相,主持变法,主张“尽地力之教”,通过“治田勤谨”,发展农业生产。实行“平籴”政策以平粮价,“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食货志》),开后世均输、平仓法的先河。其主张“行之魏国,国以富强”。又“集诸国刑典”,编成中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已佚[2]。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李悝的言论散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李子》三十二篇,已佚[2]

基本信息

中文名李悝

别名李克[3]、里克

国籍中国

民族华夏族

出生日期公元前455年(乙酉年)

逝世日期公元前395年(丙戌年)

出生地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

代表作品李子、法经

身份政治家、改革家

主要成就李悝变法
使魏国富国强兵
废止世袭贵族特权

所处时代战国初期

信仰法家

主张不法古、不循今

地位最早的变法者

师父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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