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

中国一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1]。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几经变迁,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十余年时间里,省级行政区划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五个年头变化较大。

基本信息

中文名省级行政区

级别中国一级行政区

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数量34个[2]

纬度最高省黑龙江省

面积最大的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

别名中国省级行政区、中国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