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中国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北京条约》是指中国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于1860年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含《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条约包含了开放商埠、割让领土、允许外国设立领事馆和允许华工出国等内容。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

基本信息

中文名北京条约

外文名The Treaty of Beijing(英);Пек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俄)

条约类型不平等条约

签署时间1860年10月24日-11月14日

签署地点清朝京师礼部衙门

语言汉语、英语、法语、俄语

保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签署国中国(清)、英国、法国、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