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中国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北京条约》是指中国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于1860年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含《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条约包含了开放商埠、割让领土、允许外国设立领事馆和允许华工出国等内容。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
《北京条约》是指中国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于1860年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含《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条约包含了开放商埠、割让领土、允许外国设立领事馆和允许华工出国等内容。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