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注(?—835年)[1],本姓鱼,冒姓郑氏,故被称为鱼郑,被重用时被称为“水族”。绛州翼城(今山西翼城)人,唐朝大臣,官任凤翔节度使[2-3]。
郑注最初以药术游于长安权豪之门,元和十三年,李愬(shuò)委用他为节度衙推。历任卫佐、评事、御史,又检校库部郎中,任昭义节度副使。大和七年,授郑注为通王府司马,充任右神策判官。大和八年,十二月,拜太仆卿、兼御史大夫。大和九年八月,升工部尚书,充任翰林侍讲学士。九月,授检校尚书左仆射、凤翔尹、凤翔节度使。十一月,被监军使张仲清斩杀[2]。
逝世日期835年[1]
身份藩镇节度使、大臣
主要成就助唐文宗杀王守澄
本名郑注
所处时代唐朝
别称鱼注、鱼郑
官职工部尚书、凤翔节度使
籍贯绛州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