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的勋章。
它分一、二、三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它图案是红星和天安门,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夺取全国胜利[1]。
中文名解放勋章
国 家中国
设立时间1955年2月12日
首次颁发1955年9月27日
勋章分级三级
颁发对象解放战争时期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