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抚司

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

北镇抚司是明朝锦衣卫所属的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改置锦衣卫。北镇抚司是明成祖朱棣时期将锦衣卫分为南北两个镇抚司[1]负责侦缉刑事,“专理诏狱”(皇帝钦定的案件),且拥有诏狱,可以自行逮捕、侦讯、行刑、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关,是明朝的一个特权机构[2]

明太祖改设锦衣卫后,欲办大案,往往不经刑部,直接交给锦衣卫镇抚司,镇抚司一时权势赫赫,恣肆枉法,以致洪武二十年皇帝不得不废黜锦衣卫,明成祖朱棣继位后,又重新倚重锦衣卫来监察、刺探官员,还新设北镇抚司,专治诏狱。明宪宗成化年间,北镇抚司更直接向皇帝负责,锦衣卫长官也不能干预。明嘉靖间,北镇抚司权力达到顶峰,嘉靖帝二十余年未曾上朝,而天下尽在掌控之中。而在这里,北镇抚司就是为皇帝固控天下的工具[3]

基本信息

中文名北镇抚司

隶属锦衣卫

设立时间明朝洪武十五年

职能负责侦缉刑事

所属分类官署名

功能专理诏狱

特点酷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