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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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省政府副主席

雷经天(1904年6月-1959年8月11日),原名雷荣璞,号经天,广西南宁人。其父雷在汉是南宁辛亥革命的元勋。曾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

雷经天是五四时期南宁学生运动领袖,后任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经历了“三大暴动”,3次被冤开除党籍,两次背着“黑锅”长征,后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1956年6月至1958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1956年10月至1957年12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党委第一书记,1957年12月至1958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1958年9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兼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1959年8月因病逝世后,被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确认为烈士。

基本信息

中文名雷经天

出生日期1904年6月

逝世日期1959年8月11日

籍贯广西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