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芳(1511年1月14日-1584年4月18日),字子实,号石麓。南直隶扬州府兴化县(今江苏兴化)人,祖籍句容,明朝名臣,人称"青词宰相"[1]。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李春芳以状元及第,授官翰林修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隆庆二年(1568年),升任内阁首辅,累官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不为阁臣高拱、张居正等所容,故而屡疏请辞,终于隆庆五年(1571年)致仕归乡。万历十二年(1584年),李春芳去世,年七十五,获赠太师,谥号“文定”。
其主要历史功绩有组织起草并促成《宗藩条例》刊行,节缩度支,为隆庆之世的“土木不兴、府藏盈溢”打下基础,整顿边事、对隆庆和议作出过重要贡献[1]。
别名李文定、李石麓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511年1月14日
逝世日期1584年4月18日
出生地南直隶扬州府兴化县
代表作品贻安堂集
主要成就状元及第内阁首辅
本名李春芳
谥号文定
所处时代明朝
字号字子实、号石麓
官职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少师兼太子太师
追赠太师
称号青词宰相
祖籍句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