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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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名臣、内阁首辅

李春芳(1511年1月14日-1584年4月18日),字子实,号石麓。南直隶扬州府兴化县(今江苏兴化)人,祖籍句容,明朝名臣,人称"青词宰相"[1]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李春芳以状元及第,授官翰林修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隆庆二年(1568年),升任内阁首辅,累官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不为阁臣高拱张居正等所容,故而屡疏请辞,终于隆庆五年(1571年)致仕归乡。万历十二年(1584年),李春芳去世,年七十五,获赠太师,谥号“文定”。

其主要历史功绩有组织起草并促成《宗藩条例》刊行,节缩度支,为隆庆之世的“土木不兴、府藏盈溢”打下基础,整顿边事、对隆庆和议作出过重要贡献[1]

基本信息

别名李文定、李石麓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511年1月14日

逝世日期1584年4月18日

出生地南直隶扬州府兴化县

代表作品贻安堂集

主要成就状元及第
内阁首辅

本名李春芳

谥号文定

所处时代明朝

字号字子实、号石麓

官职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少师兼太子太师

追赠太师

称号青词宰相

祖籍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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