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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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之一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是一部记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时期的276年历史[1]

该书内容主要叙述了明代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各阶级和各阶层的地位、人民的反抗斗争、上层建筑的各种演变,以及各种人物的具体活动[2]

基本信息

中文名明史

作者南炳文[3]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4]

卷数332卷

署名张廷玉

实际编纂万斯同

监修徐元文

四部类别史部-正史

创作年代清朝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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