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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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阁首辅

张廷玉(1672年-1755年5月19日),字衡臣,号砚斋(一作研斋)[1],祖籍安徽桐城,大学士张英次子,死后谥号“文和”,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张廷玉康熙五十九年(1720)官刑部侍郎世宗继位,升任礼部尚书,在南书房当值,为《明史》总裁官。雍正四年(1726)晋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户部及翰林院事,充军机大臣,为世宗起草诏书,制定军机处规则,支持对准噶尔部用兵。高宗继位后,其为总理事务大臣。乾隆二年(1737)赐伯爵,号勤宣。后与大学士鄂尔泰划清派别,遭高宗谴责[1]。晚年因多次请求归乡,触怒乾隆皇帝晚景凄凉。1755年在家中去世。

张廷玉先后领导修订清圣祖实录》《明史》《大清会典》等史书,著有《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澄怀园文存》等[1]

基本信息

中文名张廷玉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672年10月29日

逝世日期1755年4月30日

出生地北京

代表作品明史、世宗实录、大清会典

主要成就主修《明史》
建立与完善军事和奏章制度

衡臣

砚斋

谥号文和

所处时代清朝

字号字衡臣、号砚斋

祖籍安徽桐城

官职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

父亲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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