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康熙五十九年(1720)官刑部侍郎。世宗继位,升任礼部尚书,在南书房当值,为《明史》总裁官。雍正四年(1726)晋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户部及翰林院事,充军机大臣,为世宗起草诏书,制定军机处规则,支持对准噶尔部用兵。高宗继位后,其为总理事务大臣。乾隆二年(1737)赐伯爵,号勤宣。后与大学士鄂尔泰划清派别,遭高宗谴责[1]。晚年因多次请求归乡,触怒乾隆皇帝而晚景凄凉。1755年在家中去世。
张廷玉先后领导修订《清圣祖实录》《明史》《大清会典》等史书,著有《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澄怀园文存》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