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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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名

京兆尹(The Lord Mayor),是指中国古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京师及其附近地区[1]

周朝时期称内史,秦、汉因之。俸中二千石(一年2160石),掌治京师,与朝中九卿同一个等级,且可以参与朝政。汉武帝建元六年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改右内史名京兆尹,有两丞。汉末三国时期,魏国辖区内,京兆尹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为太守。到了南北朝时期的西魏和周,以及隋朝,京兆尹仍称郡,太守称为为尹。到了唐朝,京兆尹一般情况下为从三品官,京兆府下辖二十三个县。到了满清时代,则把北京及附近30余县划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称为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1-3]

1914年10月4日,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公布施行《京兆尹官制》,置京兆尹1人,为京兆地方行政长官,管辖北京地区和附近24个县[4-5]。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同时废除京兆地方[6]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京兆尹

外文名The Lord Mayor

管辖地区京都

始于汉武帝时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