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学历

培训机构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指经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北京市教委表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完成规定的学习,可以获得由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1]。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属培训机构[2]非学历学校不得使用“毕业”等学历教育专用表述[3]

基本信息

中文名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性质培训机构

特点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

证书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