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宝(1094年-1170年),别名有王元龟、二龟、二王,潮州海阳(今潮安县)归湖人,是宋代岭南唯一的榜眼,官至礼部尚书[1]。被后人尊为“岭南六先生”,为“潮州八贤”之首。死后归葬广东省潮安县归湖镇镇神前山的“沉江月”地。
王大宝自幼聪颖,博通五经,尤精于易学。他为官期间体恤民间疾苦,屡次上书恳请减免赋税,并自行铺设道路改善民生。他任右谏议大夫时罢免多位奸臣,举朝震动。为人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始终主张抗金北伐。于仕宦交游之中,王大宝与王十朋、胡铨、张浚、赵鼎等交好,其交游不为攀权附贵,只为志趣相投[2]。1170年病逝。
著有《谏垣秦议》《周易证义》《毛诗国风证义》等作品。
中文名王大宝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094年
逝世日期1170年
出生地潮安
代表作品周易证义、书解、诗解
主要成就岭南六先生之一潮州八贤之冠
别称王元龟、二龟、二王
朝代宋朝
陵墓位置归湖神前山“沉江月”地
职位兵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