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出,国务院总理亲自签令任命,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2022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监誓,李家超宣誓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外文名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官邸香港礼宾府

首任特首董建华

任期5年

现任特首李家超[2]

别名香港特区首长、香港特首、CE

任命机构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