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禹(?—约公元前100年)[1],西汉斄(tái)县(今陕西武功西南)人[2-3]。
赵禹曾因廉洁公平而担任令史,事奉太尉周亚夫,后任丞相史,但未受到周亚夫重用。汉武帝时,赵禹因功升任御史、太中大夫。他和张汤编定各种法令,制订见知不告的惩办条例[3]。
民族汉人
逝世日期约公元前100年[1]
出生地斄县(今陕西武功西南)
主要成就定律令
本名赵禹
官职廷尉、少府、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