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

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县级行政区

省直管县(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units directly managed by the province),又称省直管县级行政单位,是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县级行政单位的各项事务的县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政府赋予县(县级市、市辖区)财政自主权或享有其他社会管理权利,但行政区划仍旧隶属于原地级行政区[1]

省直管县是为了缓解县级财政困难,解决政府预算级次过多等问题,在现行行政体制与法律框架内,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的一种财政管理方式。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差异较大,“省直管县”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全面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有些地区主要在补助资金分配和资金调度等方面实行省对县的直接管理[2]

基本信息

中文名省直管县

外文名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units directly managed by the province

别名省直管县级行政单位

定义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地级行政区或由地级行政区代管、但实际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的县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