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类是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

基本信息

中文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分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发布时间1996年9月30日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农业部

数量203

批准单位国务院

采集管理申请采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