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代管县级市
同江,别名拉哈苏苏,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松花江与黑龙江交汇处南岸,三江平原腹地,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和哈巴边区相望。截至2023年1月,辖区总面积6229平方公里,辖6镇4乡、6个农场,常住人口17万余人[1]。2021年3月,入选“2021中国放心食品百佳县市”榜单[2]。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040368万元[3]。
同江市地形属古老冲积沉降的沼泽平原,同时有外兴安岭零星余脉形成的少量山地,总的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位于中温带湿润气候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差别明显[4]。截至2022年1月,同江市已发现探明的矿产资源有70多种,萨哈林岛上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高达50亿吨;植被资源丰富,有20多个树种,山药材229种;野生动物16科74种[4]。
截至2019年,等职业教育1所,普通高中1所,普通初中2所,普通小学21所,公办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 1所;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个[3]。
在西周时代属肃慎部内地,秦汉时称挹娄,南北朝又称勿吉,隋唐时代勿吉一名消失,演变为黑水部落;1955年,改为同江区;1965年8月23日,国务院决定,设置同江县,以抚远县西部地区,即同江镇和乐业、三村、街津口、八岔公社及勤得利农场乡为同江县的行政区域;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由佳木斯市代管[5]。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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