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沅

毕沅(1730年-1797年),字纕蘅,亦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1]。清代官员、学者。

乾隆二十五年状元。历任侍读学士、太子左庶子,实授甘肃巩秦阶道台、安肃道道台、陕西按察使、陕西布政使河南巡抚湖广总督[1]。曾参与镇压甘肃苏四十三、四五起义。嘉庆元年(1796)因镇压白莲教起义处置不当,屡受申斥[2]。病逝后,赠太子太保,赐祭葬。死后二年,因案牵连,被抄家,革世职。

毕沅于经、史、小学、金石、地理,无不通晓,谓经义当宗汉儒,文字当宗许慎,史学必通地理,金石可证经史。宦迹所至,广为搜罗。虽官至极品,书不离手[2]。著作有《续资治通鉴》,又有《传经表》《经典辨正》《灵岩山人诗文集》等[1]

基本信息

中文名毕沅

出生日期1730年

逝世日期1797年

出生地镇洋

代表作品传经表、经典文字辨正书

主要成就编纂《续资治通鉴》

职位历任陕西、山东巡抚、湖广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