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地理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
  • 5.4.水文
  • 5.5.土壤
  • 6.自然资源
  • 6.1.植物资源
  • 6.2.动物资源
  • 6.3.矿产资源
  • 7.交通
  • 7.1.公路
  • 7.2.铁路
  • 7.3.航空
  • 8.人口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社会事业
  • 10.1.造林绿化
  • 10.2.文化体育
  • 10.3.民生
  • 10.4.教育
  • 10.5.卫生
  • 11.旅游景点
  • 11.1.说明
  • 11.2.北山公园
  • 11.3.甘河国家湿地公园
  • 11.4.嘎仙洞
  • 12.参考资料

加格达奇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加格达奇区,别名林海明珠,地处黑龙江省西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大兴安岭山脉东南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旗毗邻,东、北面与松岭区接壤;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属低山丘陵地带,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截止2023年8月,总面积1359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16个居民委员会、2个乡,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12.5万人1。2021年12月22日,加格达奇区入选全国第六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2。2020年,全区GDP实现41.1亿元,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9%。

1/3

加格达奇区是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军分区所在地,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素有“林海静城”、“林海明珠”、“新兴林城”和“万里兴安第一城”之称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加格达奇区

  • 面积

    1359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JiagedaqiDistrict

  • 别名

    林海明珠蓝莓之乡新兴林城

  • 行政区类别

    (行政管理区)3

历史沿革

加格达奇区位置图

加格达奇,曾名加格达气、加克达奇,系鄂伦春语音译,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据考证,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晚期,这个区域就已有人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该地区未正式设立,只有少数俄罗斯族人和鄂伦春族猎民游猎,经常出现在此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该地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自治旗。

1953年开始,国家林业部、铁道部和东北林业总局曾多次组织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森林调查和勘察设计工作。

1958年4月,以内蒙古牙克石林管局奎勒河林业局为主体,并从绥棱、伊春等林区调入大批干部和职工,进驻加格达奇的高崖子,成立了加格达奇林业局筹备处67

196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撤销内蒙古奎勒河林业局,其全部人员及设备由大杨树搬迁到加格达奇的高崖子(东南屯),正式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6

1960年7月,鄂伦春自治旗在加格达奇建立了建镇办事处,筹备设镇工作7

196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以(60)蒙民民天字第711号文件批复“同意鄂伦春自治旗所辖加克(格)达奇设置镇的建制”。镇人民委员会成立6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会战指挥部,开发建设大兴安岭东北坡。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行政区一部分,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全部和嫩江县行政区一部分,划归会战区。是年7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在加格达奇镇成立,加格达奇、松岭两地受原国家林业部、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68

1964年10月23日,呼伦贝尔盟党委、公署联合下发了(1964)党字第149 号和(1964)署办字第64号《关于将加格达奇镇移交给林业会战指挥部领导的通知》。中共鄂旗旗委和旗人委,将加格达奇镇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门,全部交给会战指挥部领导。至此,鄂伦春自治旗与加格达奇镇的隶属关系正式脱钩6

1965年1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是年3月,加格达奇镇被并入松岭林业公司,并撤销了镇的机构建制。

1966年4月20日,由于开发森林资源,支援国家建设,国务院在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协调的基础上,以国内字115号文件批准将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东北部在原属地不变的原则下划入大兴安岭特区。

1967年12月16日,为适应林区发展的需要,使生产指挥机关更接近生产经营施业区,城镇布局更加合理,大兴安岭特区革委会决定,将松岭林业公司机关迁往小杨气,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

1968年4月30日,正式成立了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6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镇改为加格达奇区,为大兴安岭特区行政公署所在地。

1970年4月1日,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行政区划的通知》(中发〈1979〉42号)文件,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行政区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划回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但通知明确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版图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由于林业生产需要,仍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管理,原属地权不变,税收归内蒙古自治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