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Medal of the Republi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规定[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国家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设立[2],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做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3]。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有需要时可及时授予[4]。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共有13人[5],分别是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钟南山、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6]。
中文名共和国勋章
外文名Medal of the Republic
创办时间2016年1月1日
创办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勋章性质国家最高荣誉
授予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授予对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做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3]
授予频次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有需要时可及时授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