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轨

李元轨,官至青州刺史。唐高祖第十四子,妻为魏征之女,长子李绪。

李元轨多才多艺,深受高祖宠爱。武德六年,册封蜀王。八年,册封吴王。贞观七年,受任寿州刺史。十年,改封霍王,授任绛州刺史,转任徐州刺史。二十三年,官为定州刺史。垂拱元年,官任司徒,出任襄州刺史,转任青州。四年,因越王李贞叛乱获罪,流放黔(qián)州,行至陈仓去世[1-2]

基本信息

别名李元璹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622年

逝世日期688年

出生地京兆府长安县(今陕西西安)

本名李元轨

爵位霍王

朝代唐朝

官职青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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