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

古代地方官名

太守又称郡守,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指掌理地方一级的行政区之地方行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1]

太守于战国时开始设置,春秋战国时,各诸侯国在边地置郡,防守边郡,其长官称守,尊称为太守。郡守多由武官充任,有征兵领军之权。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每郡设郡守,负责治理全郡,权力较大。汉景帝时改名太守,由于太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1-2]。其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太守权为州刺史所夺,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太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

基本信息

中文名太守

外文名tai shou

始称郡守[3]

出处桃花源记

职权治民、进贤、决讼、检奸、任免权

地位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别名刺史、知府

知名人物欧阳修、范仲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