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40年,唐朝为加强对西域地区的控制而设立安西都护府。其府治在交河城,统管伊州(今哈密一带)、西州(今吐鲁番盆地)、庭州(今吉木萨尔县周围)[2]。管辖天山以南至葱岭以西、阿姆河流域的广大地区,最大管辖范围曾一度完全包括天山南北,并至葱岭以西至达波斯,还统辖安西四镇龟兹、于阗(tián)、疏勒、碎叶的重兵。公元702年,在武周时代北庭都护府分立之后,安西都护府分管天山以南的西域地区[5]。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设有兵、法、功、仓、户诸曹参军,其中的法曹参军的职掌即司法事务[6]。
安西都护府是中原地区的州县制度进一步从伊州向西域的纵深推进的结果[7],证实了唐中央对西域的统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