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1]

基本信息

中文名普通合伙企业

外文名General Partnership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

组成普通合伙人

特点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