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省一级与县一级之间[1],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照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有省和自治区,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至2012年末,中国大陆共有30个自治州。民族自治州通常亦简称为“州”,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称“延边州”。
中文名自治州
外文名Autonomous Prefecture
区划类型地级行政区
上级省级行政区
下级县级行政区
数量30个
所属国家中国